征求意见!梅州推进高中招考制度改革,2023年正式实施新策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征求招考制度深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梅州实施意见》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推进AG超玩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前《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高中改革意见反馈截止至3月5日。年正
记者查阅《实施意见》了解到,式实施新我市2020年入学的征求招考制度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3年正式实施新的梅州招生录取政策。《实施意见》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推进内容。
一是高中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开展英语听说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年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式实施新数学、征求招考制度英语、梅州道德与法治、推进历史、地理、AG超玩会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
录取计分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满分为840分。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分满分120分,计入中考分值均为120分,其中英语听说占3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80分,计入中考分值80分;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卷面分满分100分,计入中考分值分别为60分、100分、80分、80分、40分、40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不纳入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物理、化学、生物均将实验操作纳入考试内容,分值占比达10%。
二是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评价结果以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进行呈现。其中,学期评价在每学期(第一至第五学期)结束时进行,反映学生一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结果根据《梅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指标表》28个重要观测点的达标数量进行评定,分为a、b和c三个等级。毕业评价在第六学期中(每年4月底前)完成,反映学生整个初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学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结果根据学生《梅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指标表》第一至五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评定,分为A、B和C三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其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次学校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须达到B以上(含B)。
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模式。《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录取时,根据各批次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再按成绩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均须由市教育局统筹,通过招生录取平台,按照考生网上自主填报的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统一录取。考生一经录取,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进行注册,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到校注册的学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原则上不得再被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市外)录取及注册学籍。同时,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四是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实施意见》指出,将完善名额分配招生办法。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市直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范围为全市初中学校,梅州城区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范围为本辖区初中学校和市属初中学校,县(市)属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范围为本辖区初中学校。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招生时,应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名额分配计划具体分配与录取办法由市教育局制定。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设“限制性”分数线。
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普通高中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外,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本报记者:郑炜梅
编辑:张莹娜
-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 ·粤新合心、穗疏情深!广州大学赴疏附县慰问支教大学生
- ·梅州举行退役军人暨军嫂专场应聘会,拓宽退役军人失业渠道!
- ·图集|年鱼名时事:地面经济+海岛遨游,掀起“年鱼经济”新浪潮
- ·省道104雨城区坪石至回龙(洪雅界)段改建工程全线建成通车
- ·粤新合心、穗疏情深!广州大学赴疏附县慰问支教大学生
- ·梅州市爱国拥军增长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召开,李阳春连任会长
- ·高速路上天降神兵 行凶疑犯无处可遁
- ·南京全面取消商品房限售
- ·粤“味”入疆!鹤山秀出南派酱油实力
- ·带上“横蛮”一起动身!梅州各景区睁开假期横蛮遨游张扬
- ·涉险过关 石破茂仍面临诸多考验
- ·深圳市2025年中考招生政策公布!有这些变化→
- ·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前三季减税降费超2万亿
- ·我市新增4家省级创新型企业
- ·《肥料在中国》全媒体宣推选动在古都南京浩荡启幕